阿驷森之

当你走进来,我感觉重新认识了月亮。

慢慢遗忘一个人是什么感觉(无糖水托)

欧冠决赛后决定要写的,不含糖,跟现实没啥关系,反正就是虐。










多次提起面容在水中,睫毛像青荇,头发金黄地诚实,不断泡起陆地上的空气,一眼一眼看着逐次荡漾的波纹,把脸撕碎。青萍不透彻也不相聚,山川只留下阴影。

记忆慢慢蒸发。
同样无法回流归川的,还有动作和梦境。
多次透过电磁波接受信件和问询,接受文字和气温,接受热爱和琐事。
收到邮件,包裹,信件,糖,球衣。
“我已寄送,一切安好。我三十岁了,却还是没能拥有你。”

可能是十几岁时天天在一起的甜腻,读圣经却无法打开光,抽烟抑制不了脑中的瘾,比赛抑制不了肺部。可能谈过恋爱,留过长发,拥抱吉他,开启啤酒,那时似乎已经能看到自己的未来,照例两个人天天在一起,手机是Nokia,翻盖。

也曾年轻的时候在沙发上拥吻,亲吻那人的发旋,却被小两岁的他压在身下。电视里还播着两人一起从马德里集市上买来的碟片。沉沦在他的怀抱里,没有心思再去想那么多。
真的好喜欢他。

随着年纪长大,见面次数也变少,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说过分开,似乎,根本就没说过。
可能会遗忘某些细节。
发中的痣,发旋,发际,眼角的痣,肩胛骨的走向,毛发的形状,胡须的生长周期,节气时做的食物,垂首时的眼皮,笑的诳肆,种种。
扔掉米兰昆德拉的书,红色柔软皮肤的圣经,两人从马德里集市淘来的黄色碟片,不符合机型的唱片,自行车上的螺丝扣,吉他未拆开的赠送弦包,拨片折断,打火机,日记本。
此时已有了孩子。

是啊,大家也都各自相安无事的活着。

最浓重的记忆大概就是比赛了。

拉莫斯四处寻找着,他看到他的眼泪了。

“南多。”他走过去揽住他的肩。
他抬头,一脸的茫然。
就好像不认识这个人一样。
“有事吗?”
“没…现在没事了。”拉莫斯说。
托雷斯站起来,向住宿的酒店走去。
“南多,你是永恒的。”拉莫斯的声音渐渐弱下去,“而我终究会被遗忘。”
“你的球迷才不会遗忘你。”托雷斯回头说。
“可你会遗忘我…”拉莫斯说,“要是你也都不记得我,那人生就没有什么被记得的意义了。”
“别这样,拉莫斯先生。你还是会会活的很好。”

回忆无比空洞,诗集一捏即碎。
在昏暗的球场深处告别,用力写下姓名,生怕忘记。从此一切冷的像脑脊液。把在南非的照片翻出来,用记号笔圈出他的名字。灌木呼吸着雨水,世界地图上纵横交错。那里写着:
“马德里。”

回忆无比空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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